复试原则、复试日程及实施办法:(可附页)
1、复试由笔试、面试两部分组成:笔试由系组织考试;面试由系统一组成面试小组进行。 2、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、思想状况、外语听说能力等。面试:英文自述(5分钟)、论文阅读分析 + 提问(考前30分发给考生论文,面试15分钟) 3、面试时填写《清华大学2014年硕士生入学考试面试情况记录表》,并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打分,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。 4、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。复试不合格是指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;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。 5、复试采用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分类进行,录取名额为学术型硕士3人(其中深研院2人),专业学位硕士14人(其中深研院8人)。 6、在我系生源不足情况下接收校内调剂,必须由我系进行复试。考试必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清华大学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,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。考生原应试的统考科目必须与我系的统考科目一致,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。即初试科目为外语、政治、数学一,专业课与我系相关。报考工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,须达到我校工学门类分数线,可以参加我系两轮专业型硕士复试面试。 7、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前确定的初试与复试权重,将考生成绩加权平均后,严格按照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志愿择优录取,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。领导小组严格审查,组长签署是否同意录取的书面意见,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。 2013年 3 月 6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