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考试方案及录取办法: 1、综合考试由笔试、面试两部分组成:笔试由系组织考试;面试由系统一组成面试小组进行。 2、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、思想状况、外语听说能力等。面试:英文自述(5分钟)、论文阅读分析
+ 提问(考前30分发给考生论文,15分钟) 3、面试时填写《清华大学2015年博士生入学综合考试情况记录表》,并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。 4、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。复试不合格是指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;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。 5、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试前确定的权重,将考生成绩加权平均后,严格按照报考方向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,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。领导小组严格审查,组长签署是否同意录取的书面意见,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。 6、系领导小组在综合考试前组织考核小组进行集中培训,强调复试要求和纪律,明确分工。 2015年 3 月 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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